姜堰区财政局、住房城乡建设局:
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预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首批试点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》(苏财农改办〔2017〕10号)精神,现预拨你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首批试点项目奖补资金500万元。本次下达的奖补资金通过2017年度市与区财政年终结算办理,列“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—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”结算项目;支出列“2130701—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”预算科目。
你区财政部门要按照《江苏省省级财政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政策意见》,规范省级奖补资金用途,加强资金管理。
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7年12月6日 |